選課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4-12

化學系選課注意事項


一般注意事項:
    選課前請先與系所組主任、各組指導老師、助教研商討論,並由網路上了解欲修習課程之授課大綱及課程內容、網路選課之操作說明,依據本「選課須知」及各系所組選課有關規定,辦理選課。並請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選學分數是否依規定。
  • 所選課程是否有先修或擋修課程之限制。
  • 上課時間是否衝堂。
  • 應修之必修課程是否已全部修習。
  • 欲選修外系組之課程,應先至有關系組查詢課程之專業性及有關限制。
  • 選修外系之課程本系是否承認為畢業學分數。本系承認外系學分數最多為10學分
  • 重補修課程是否依規定。(普物、普化、微積分只限理工學院所開課程且需相同學分並注意是否為學年課或學期課)
  • 同一課程開有多班者,不可同時加選二班(含)以上,否則將逕行刪除全部所選之班別。
  • 全學年必選修課程,為課程連貫性,不可更換組別。
  • 普通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等實驗課程為學年課程不可上、下學期顛倒修習。
  • 生物化學課程需加修實驗。
  • 化數需修畢上、下學期之課程。
  • 本系之畢業學分為128學分